有些設計師覺得不定要經理人或經紀人,因為通常覺得會被抽成或被剝了一層皮,

早前,在台灣時要擔任設計經紀人,尤其相關是圖像設計方面,如插畫師,公仔設計師等,

那些設計師都很排斥。

其實專業的分工反而是更好的,因為經紀人可以去扮黑臉,

在費用交易溝通時由經紀人開口談價和設計師開口談價多少都不同,

因為在談費用時經常會遇到客戶預算或市場等認知的不同,

有時不見得可以談到合理或滿意的價格,

如果由設計師親自在談價時難免會遇到和心中自認理想價格有落差時候,

難免會有議價時的尷尬或為難,都可由經紀人協調或拒絕。

業務的拓展及工作是很繁鎖的,即使談好案子,後續合約往來或請款等等,

都是一連串的繁鎖的行政工作,甚至會為催款而煩心,

這些都不宜由設計師來做,會影響心情而干擾創作,

因此,這也是有經紀人的好處。(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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