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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藏書中09年時的Ambling to a wayward beat (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是一本會讓我三不五時拿出來看,我是個買書很猷豫的人,一本書我至少要翻有超三個月我才願意買,因為我不喜歡把書束閣在架上的感覺,它必須讓我可以常翻閱。一篇篇文章很適合想看時,隨便翻一篇文都可以閱讀,我一直很喜歡這種文章方式,短短幾頁裡就把故事說完,卻又能娓娓道來。每次去書店逛完要找的書,如果有時間,我還是忍不住又去找出這本書蹲坐在那看,並不是在談一個DJ或一個知名作家兒子的生活多麼精彩,透過文字力道敘述許多故事,在(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雖然它談的音樂不多,但故事間所帶出來層次卻可以讓人一再咀嚼。我是個鮮少上夜店的人,但我很喜歡聽音樂(很多人都愛聽音樂),夜店裡盡情放肆的音樂卻往往比流行音樂更加有一股莫名力量,沒有詞沒有文字,用律動節奏及結合完美的混音更讓人想一聽再聽。(不過,我想自已是個適合靜靜聽音樂的人~偶爾放縱是允許的~)

劉軒在(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中寫著不完美的完美裡寫CD的聲音太乾淨,大把花銀子在科技之後卻會回頭蒐集黑膠唱片。僅管ipad的方便,但是,翻著紙本的感覺就是不一樣,每當我要看書還是會選擇紙本,懶懶的躺在沙發上聽音樂,很隨性看,累了就睡著。所以,我喜歡(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折書口裡寫著正確閱讀方式就是找一個無事的下午在家裡從第一頁慢慢翻到最後一頁,這正是我的看書方式。

 (隨著城市節奏漫遊),說真的,我個人覺得這次新書名沒有前本的感動。而按照慣例在睡前會聽音樂看一下書,文字的力道伴隨音樂節奏,是完全無法抵抗的魅力散發。和跟第一本(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的自在姿意比起來新書略嫌不足。照片刻意充滿時尚感個人照,展現熟男魅力,不過依然很劉軒風格。

 我一直覺得文字的力量很重要,當它被用出來表現時就在往往展現一個人的深度。因為我們看太多現下年輕人,對文字的運用會感到可悲,在媒體大量用照片在說故事荼毒下及數位相機的方便,人們已變成只會用照片說故事,對文字變的沒有耐心,網路照片都盡擺一堆大頭照,女的美是美辣是辣,男的帥是帥,但一看到文字用諧音不說,甚至電腦方便聯想文字功能,還是可以用錯字,感到不可思議。在這現下文字變成展現一個人生活涵養深淺表現。

很佩服劉軒的地方因為他的文字力度不輸於他的音樂力道,文字的敏銳及細膩反而襯托他深度音樂素養,讓人對DJ的工作有了更深層的認識,也讓夜店DJ身份有了層非常不一樣的文化包裝。不只是耍酷長的帥的DJ。見識身為一個DJ其實也要大量吸收不同文化,故事,經過不同的故事洗禮才能將音樂玩的讓人感同身受。所以,在書中呈現劉軒在不同城市裡所看到的故事及自已的故事,也同時讓人更感到多元化的身份重要,不能僅於單一在自已領域裡,主持人,作家,DJ,兒子,為人父,這些多重身份都能豐富創作所需的養份吧。

在(隨著城市節奏漫遊)音樂樂章部份比較生冷點,卻多更多專業的用語,談音樂部份多了為人父的心境,卻又有頑童心情,音樂淺談中夾雜商業理論,卻沒有搔到商業核心面。(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描述到一些夜店男女故事,大多數人對夜店文化總是覺得它就是肆意放縱男女關係的地方,或許這是其中一部份必然放縱的存在,否則它就不夠吸引人,不過它也是個精緻的專業娛樂產業,灯光音響及場地佈置,就是很專業一個舞台展場,讓舞客們進來時必須融入其中,而舞客進夜店也是要打扮一番,女孩們濃妝艷抹姿意扭動身體,人們在酒精及音樂催眠之下,將現實和迷幻間徹底劃開,如果你在其中就是徹底做了一場脫離現實壓力盡情放縱自由美夢,也沒什不好。


那天晚上朋友送的祝福籤詩放進剛新買劉軒的新書,一翻開正是書中我認為最美樂章-Love is in the lullaby,i think this is good sign to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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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yki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